黑龙江省司法厅发布《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8章54条公开征求意见
据黑龙江省司法厅官网2026年9月1日公告,为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将《黑龙江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10月1日。
条例共8章54条,涵盖总则、基础设施、飞行服务、产业发展、场景应用、促进措施、安全保障、附则,是东北地区首部省级低空经济专项立法,标志着地方低空经济法治化进程正在向全国铺开。
条例突出黑龙江寒地特色,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重点布局发展重载无人直升机、大型固定翼无人驾驶航空器、倾转旋翼航空器、寒地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整机研发制造,带动低空航空器动力系统、飞行控制系统等配套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开展寒地航空器动力系统、飞行控制系统、智能导航、航空材料等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
条例明确按照“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的原则有序培育和拓展生产作业、低空运输、低空消费、公共治理等应用场景,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创新平台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对院校而言,条例为低空相关专业课程设置、实训场景设计、寒地低空应用研究提供了清晰的法规参照,也将带动更多东北院校对接寒地低空产业特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