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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印发《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8章42条构建省级专项资金制度框架

国家政策 2026-09-07 来源:北京北创大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据吉林省人民政府2026年9月7日公开通知,吉林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吉林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26〕445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这是吉林省首份省级低空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文件。

办法共8章42条,明确由省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吉林省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清单项目和试点示范城市,采用项目法分配、事后奖补方式予以支持。支持范围覆盖生产作业(农情灾情监测、巡检护林、航空植保等)、低空运输(货运、城市配送、eVTOL载客)、公共治理(违建排查、应急救援、医疗物资运输)、低空消费(旅游、航空运动、飞行员培训)四大类场景。

试点示范城市奖补资金可用于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通信、导航、监视、反制设备)、农林作业/物流运输/交通出行/文旅体育/医疗救护/城市管理等场景的运营及设备采购升级、企业飞行运营投保等,明确不用于通用机场、大型空管设施等投资规模较大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府投资项目。

办法对申报审核、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全链条作出严格规定。业内分析认为,吉林此举与此前黑龙江、广东、安徽、湖南等省推进低空经济地方立法节奏一致,意味着东北地区省级低空制度供给正在加快完善。对院校而言,省级专项资金中明确的“应用场景—基础设施—运营服务”三大支持方向,为无人机应用技术、低空经济管理、低空交通服务等相关专业开展实训项目申报与成果转化提供了新的省级资金渠道,北创大为将持续跟踪各省专项实施细则,为合作院校对接最新政策与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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