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重在治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言筑牢低空安全底座,三份清单指向无人机监管细则
检察日报2026年10月26日刊发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李安锐的署名文章《筑牢安全底座 让低空经济行稳致远》。文章开宗明义:“低空经济重在治理,完善法治保障不是束缚产业,而是夯实发展底盘。”文章指出,“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从无人机配送、低空文旅到应急救援、城市治理,“向天空要空间”正在从概念变成产业、从试点变成刚需——产业越跑越快,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节奏必须跟上。
文章以浙江瑞安为观察样本:这座制造业大县正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园、无人机应用人才基地等载体建设,探索“低空+物流”试点推动快递、农货从镇级网点向村落、山地接力配送,并开展载人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试飞体验、谋划eVTOL飞行营地与低空文旅。但“从瑞安一域看全国,低空经济‘热得很快’,安全保障体系‘补得偏慢’”:航路起降点配套侦测识别反制设施标准不一,重点目标单位反制设备仍停留在应对传统GPS无人机阶段;无人机违法飞行虽有法律法规,但“严重情节”罚多少、收不收设备各地尺度不一,“同案不同罚”影响执法公信力。
治理端已在收口。文章梳理了检察机关的实践:针对农用无人机碰高压线问题,以公益诉讼推动出台农用无人机全链条管理办法;从一条违法飞行线索切入,推动对“黑飞”设备、无证操控、应保未保责任险等问题系统整改;通过公开听证厘清无人机监管职责,推动监管从“谁都管、谁都没管”走向清单化履职。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加快出台低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统一起降设施技术参数与验收标准,构建全国互联互通的低空安全监测网络;二是优化重点目标单位反制设备规范,建立与无人机技术迭代同步的常态化更新机制;三是细化无人机违法“严重情节”认定与处罚规范,由司法部、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实施情况出台配套指导意见,统一处罚幅度。
低空经济产教融合服务平台认为:安全治理从“原则倡导”走向“细则清单”,是低空经济从试点走向规模化运营的必经环节——治理规则越具体,运行类岗位的作业边界与能力标准就越清晰。对院校的落点:其一,侦测、识别、反制设施将随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铺开,无人机应用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类专业可增设“低空安全监测与反制”实训模块,这是与区域内重点目标单位、机场协同的天然切口;其二,“严重情节”认定细则出台后,院校实训与社会化培训都应把飞行合规(空域申报、执照、保险)做成必修环节,让学生带着合规意识进岗;其三,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的行业整改提示院校:承接社会培训时要核对承训机构的保险与资质状态,合规能力本身就是就业竞争力。低空经济产教融合服务平台提示,文中三项建议目前为人大代表建言,后续是否转化为正式文件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