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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用航空法》明确300米以下低空分类分级管理:UAM 商业化运营有法可依

城市空中交通 2026-09-24 来源:北京北创大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正式施行,首次增设“发展促进”专章,为300米以下低空设立分类分级管理规则。这是UAM(Urban Air Mobility,城市空中交通)在中国的关键法律基础设施:过去“谁审批、怎么飞、出了事谁负责”的模糊地带被厘清,运营企业、起降设施方与监管方的权责第一次写进了法律。配套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已于2026年5月起实施,确立“一机一码、全程可溯”的监管底座。

对UAM意味着什么:空域规则从“试点特批”走向“制度供给”。深圳已有75%的120米以下空域开放使用,六个城市开展eVTOL试点;法律层面落定后,城市空中出租车、跨城通勤、低空物流等商业运营可以在统一的分类分级框架下规模化复制,而不再依赖一城一策的临时授权。据赛迪研究院预测,2026年中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将突破1.06万亿元,UAM服务收入占比正在快速提升。

院校视角:法律与标准落地,意味着“运行合规”本身成为一门课程。空中交通管理、运行规则、适航与实名登记、运行识别(remote ID)等内容,应进入低空智联网、低空运行管理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包;面向UAM运营企业的订单班,也应把“分类分级空域下的运行手册编写与合规检查”纳入实训项目。北创大为可为院校提供对应课程包与实训室方案,欢迎点在线咨询详聊。

资料来源: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6年7月1日施行);证券日报、新华网相关报道
UAM城市空中交通政策解读低空经济
本文内容整理自《民用航空法》(2026年修订版)及新华网、证券日报等公开报道,仅供行业研究与交流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与立场。具体规则以正式法律文本及民航局配套规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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